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  2017/06/26  苏英   浏览次数:   返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重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上海大学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钱伟长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钱伟长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一批有一定基础水平和特色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同时对于新设课程也给予建设支持,并对课程教学加强分类指导,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鼓励任课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第三条 本科课程及其相应的教学环节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课程质量是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过程、学生质量等方面的综合反映。因此,课程建设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应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加强投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务求实效。

第二章 建设目标和建设内涵

第四条 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建设,在上海大学范围内逐步形成一批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上海市乃至全国能达到同类课程先进水平的课程,以支撑学院高质量的本科教育。

第五条 重点课程的建设内涵包括:

(一) 教育教学方式探索改革及在线课程资源建设

(二) 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式探索与改革

(三) 教材建设

(四) 新设课程建设

(五) 精品课程建设,如校级及以上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第三章 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与管理办法

第六条 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采用年度申报立项制。

第七条 申报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申报课程须为我院开设的本科课程,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 申报课程要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三) 有一定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特色课程;或是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新增课程;

(四) 有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

(五)有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六)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

第八条 钱伟长学院根据学生规模、专业数以及年度预期重点课程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重点课程的名额,并在学院官网公布。

第九条 任课教师自主申报后,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资助。拟资助课程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认。教师申报时,须填写《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任课老师应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条 钱伟长学院重点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对重点课程的考核分为:半年后中期检查,一年后验收。

第十一条 课程中期检查和验收由学院教学部门负责进行,并将组织检查、验收的方案和结果及时汇报至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可进行抽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视情形给予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建设的决定。

第四章 经费来源和使用

第十二条 重点课程经费应专款专用。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课程从立项到验收所发生的有关建设费和业务费。课程经费不得用于基建、投资、捐赠、经营及其他福利性支出。

第十三条 学院将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需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约3-5万元/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钱伟长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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