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结合学生在项目中的学习及综合表现,学院组织了申请学生进行答辩展示、评审,现将资助情况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等奖(1万元)
窦诗耀、范良东、吴其佑、吕奇芸
二等奖(8000元):
孙秋淼、卫嫣然、尹姝惠、王晋元、陈兆彦、张文宇、金泽龙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10月29日
联系人:沈青松,shsqs@shu.edu.cn
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