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长学院秉承钱伟长教育思想,践行精英教育理念,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基本功、全球化视野的跨学科、学术型创新人才。为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学院实行一年级末专业分流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制定钱伟长学院2024级学生专业选择和分流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钱伟长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成才愿望,同时兼顾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配置。在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基础上,对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再按照学生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后续专业培养。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和教学秘书
秘书:教学秘书
2、退出机制
学院实行学生培养退出机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同学,将退出钱伟长学院,参加学校理工大类的专业分流,也不再享有国家试点学院的有关政策支持。
(1)第一学年钱伟长学院绩点(详见附注1)排名后15%或低于2.9的学生;(注:如遇绩点相同的情况,按钱伟长学院计划内课程总成绩排序,退出人数以钱伟长学院一年级各专业类在读总人数×15%为基准向下取整。)
(2)一年级末课外综合素质得分低于8.0分的学生;
(3)本人申请,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后确认不适应学院学习者。
3、专业选报
继续在钱伟长学院修读的学生需依据自身的意愿,在钱伟长学院开设的专业中进行选报。
(1)学生按要求填报《钱伟长学院专业选择志愿表》;
(2)学院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依据本细则第三条所定之规则,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志向、创新思维、逻辑推理及表达能力,确定每位学生的专业方向;
(3)每个专业方向计划人数如下:(注:专业计划数会根据实际退出情况有所调整,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30名
理论与应用力学:30名
数学与应用数学:30名
应用物理学:30名
生物工程:30名
应用化学:30名
(4)志愿选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大一的高等数学课程应完整修读模块1;志愿选报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应用物理学专业的学生,大一的高等数学课程应完整修读模块2;志愿选报生物工程与应用化学的学生,大一的高等数学课程应完整修读模块3(详见附注2)。
第三条 专业分流规则
1、数学专业招录规则:第一志愿报数学专业且完整修读模块1的学生中“总成绩”(详见附注3)排名在该专业计划人数前70%的同学直接录取至该专业;其余学生按志愿从前到后、每级志愿中以完整修读模块1者优先为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以数学专业剩余名额的150%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其中,根据数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先修课程要求,未完整修读模块1的学生须先加试笔试,笔试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少于专业剩余名额,可直接录。
3、其他专业招录规则:各专业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总成绩排名在该专业计划人数前70%的同学直接录取至该专业;其余学生按志愿从前到后、每级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以各专业剩余名额的150%的人数分别进入各专业的面试环节,其中,根据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先修课程要求,未完整修读相应模块的学生须先加试笔试,笔试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少于专业剩余名额,可直接录。
4、面试
(1)答辩专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学院专业选择和分流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最终专家名单。每个专业方向不少于5名专家。
(2)专家根据答辩成绩排序,确定最终进入专业的名单。
(3)每个进入面试的学生只有一次参加答辩的机会,如果答辩未通过,则根据其志愿和成绩由学院分配到其他专业就读。
第四条 工作流程
1、秋季学期开学前:充分调研,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秋季学期:向学生进行解读分流政策,并公示。
3、春季学期第8周:
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学院依据《钱伟长学院一年级末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对全体学生进行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
意愿退出申报。所有学生填写《钱伟长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1),由于对本学院专业不感兴趣而意愿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还需填写《钱伟长学院意向分流申请表》(附表2)。
4、春季学期第9周:确定意愿退出学生名单。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与提出意愿退出学院申请的学生进行个别面谈。经面谈沟通交流后确定要退出者填写相应承诺书;决定继续留在学院修读者重新填写《钱伟长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1)。
5、夏季学期:
公布绩点排名和课外综合素质评分,确定能力退出学生名单。
面试、录取并公示。公布绩点排名和课外综合素质评分,学院按照第二条所规定的原则实施末位退出。对于继续在钱伟长学院修读的学生,按照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与规则,完成专业选择并予以公布。退出的学生,依据理工大类专业分流相关流程参与理工大类专业分流。学生依据专业培养计划选课,进入专业学习。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由于参军、休学等原因与2024级学生同时进行大一末专业分流的往届学生,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专业选择。
(2)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3)本实施细则由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负责解释。
钱伟长学院
2024年9月
附注1:钱伟长学院绩点计算公式:教务处成绩绩点×学分/(钱伟长学院计划内学分+选修学分),培养计划中没有要求必须在一年级修完的课程按选修课计算。
附注2:钱伟长学院高等数学教学并行分为三个模块,模块I为《数学分析(1-3)(特)》(课程号01015147-149)和《高等代数(Ⅰ-Ⅱ)(强)》(课程号00814379-380);模块II为《数学分析(1-3)(特)》(课程号01015147-149)和《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强)》(课程号00814097);模块III为《工科数学分析(1-3)(强)》(课程号00814231-233)和《线性代数》。大一末志愿选择填报数学专业的学生应选择修读模块I,其他志愿学生选择修读模块II或III。模块I的课程学分可以抵充模块II和III的课程学分,模块II的课程学分可以抵充模块III的课程学分,反之不可以。
附注3:总成绩=钱伟长学院绩点×90/4+综合素质评定得分+科创附加分。
附注4:科创附加分:大一期间项目获得大创项目校级及以上立项、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国家教育部等部委组织的综合科技类竞赛的校赛及以上获奖(主持+5分,参与+2分,加分取最高项,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