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把共青团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更好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增强学院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学院、学校发展紧密结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钱伟长学院决定开展首届百名伟长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2021-2022学年,钱伟长学院在思想引领、学业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工作等各方面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学生组织和学生个人。本次活动将集中评选并展示相关育人成果,突出特色、守正创新,展现伟长学子“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使命担当,在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理想!
具体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1-2022学年在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授予荣誉称号
1.优秀个人:钱伟长学院思想引领之星、科技创新之星、文艺体育之星、志愿服务之星、社会实践之星、自立自强之星、疫情防控之星
2.优秀集体:钱伟长学院五四红旗集体
以上奖项具体名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而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启动,结合相关重大活动及重要时间点分批开展,贯穿全年。
其中,首批评选时间为2022年5月中旬,5月10日前提交材料,5月15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5月底前择期表彰。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个人: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未受过校、院处分;
(2)思想积极向上,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较好;
(3)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原则上入学以来总绩点/2021-2022学年度绩点至少一项在3.0以上;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守信;热爱集体,有公益心、有责任心,和同学相处融洽,积极关心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遵守社区规章制度,寝室内务整齐,社区考核等级合格以上;
(6)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学生们学习的榜样。
1、思想引领之星
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新时代使命,主动学习党的先进理论,“青年大学习”或“学习强国”的学习率在本支部名列前茅。
2、科技创新之星
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研究与学科竞赛,积极参加本科生联合大作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自强杯”校内科创比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比赛及其他各类学术学科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与各类学术课题研究,已在各类期刊杂志上发表一篇至多篇学术论文。
3、文艺体育之星
自觉参加各类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在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自觉参与学院的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4、志愿服务之星
积极参加院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记录位于前列,在院内外各类志愿、公益爱心、慈善援助等活动中有出色表现。
5、社会实践之星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参与或能够组织成员较好地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个人或团队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
6、自立自强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专业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较强,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本学年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先考虑。
7、疫情防控之星
踊跃投身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主动参与宣传劝导、社区服务等各类抗疫志愿服务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怕困难,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献言献策,在学生群体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出色,事迹突出,有重要贡献。
(二)优秀团队
1、五四红旗集体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学院疫情防、思政育人、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专业学习与学术探索、学院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团队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团队内部职责分明,制度健全,团结互助,风气正,团队成员积极进步,学习成绩优良,在本年度无违纪现象。
五、评选程序说明
1、评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类优秀个人候选人应由基层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学生集体名单必须经钱伟长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予以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学院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院团委具体承担各类材料的填写指导、整理收集工作;
3、学院将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颁发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六、材料上报
1、申报个人和集体需按照附件中的表格填写相应内容,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和视频等材料佐证;
2、所有申报材料均上报学院团委:
(1)纸质版材料:各类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优秀个人申请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汇总表由团支书收齐汇总后统一上交,优秀团队申请表由团队负责人上交。疫情防控期间可暂缓提交纸质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优秀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由团支书打包并命名“xx级xx团支部申请材料”,优秀团队申请表电子版由团队总负责人打包并命名“xxx(团队名称)申请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10日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qwcxytwzzb@163.com。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原则上需提供证明和证书复印件,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取消申请资格;
2.伟长之星(优秀个人)每人最多兼报两项,且佐证材料在各奖项间不得重复使用。
3.申报伟长之星(优秀个人)需提交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截图。
八、本办法由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魏仲奇 66136192
沈欣语 18982853565
联系地点:南区二号楼206室
联系邮箱:钱伟长学院团委组织部qwcxytwzzb@163.com
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2022年5月4日
附件一:“优秀个人”申请表
附件二:“优秀个人”汇总表
附件三:“优秀团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