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钱伟长学院推荐 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据《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的精神及安排,特制定本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
成立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推荐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院副院长、副书记、院办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学院接受投诉电话及邮箱:66135192liyj@shu.edu.cn
成立钱伟长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二、推免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推免工作安排
(一)名额及分配
根据《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钱伟长学院普通推免名额为32名,可推荐人数41名,各专业名额分配见表1。
表 1钱伟长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 9 | 11 |
生物工程 | 6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 | 8 |
应用化学 | 5 | 6 |
应用物理学 | 6 | 8 |
合计 | 32 | 41 |
另外,学校单列10个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相关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二。
(二)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推免工作的推荐对象应是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遴选规则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遴选指标核定学生的综合推免成绩,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占比70%)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占比30%)。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各类别指标权重如下表2,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折算成绩绩点。
表2 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分配
类别 | 内容 | 权重(%) |
第一类 | 入伍服兵役 | 25 |
第二类 | 志愿服务 | 2 |
第三类 | 国际组织实习 | 10 |
第四类 | 科研成果 | 30 |
第五类 | 竞赛成果 | 25 |
第六类 | 体育竞赛成果 | 8 |
合 计 | 100 |
2.表2各类成果认定。第一类的认定标准参照校学工办(武装部)制定的细则;第二类的认定标准参照校团委制定的细则;第三类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国际部认定;第六类的认定标准参照体育学院制定的细则;第四类和第五类成果由钱伟长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根据《钱伟长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术专长认定办法》(见附件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鉴定意见。如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认为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四)工作程序
9月23日 | 学院制定并公布《钱伟长学院推荐2021年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细则》,同时报送教务部备案。学院向学生传达学校推免工作的有关精神。 |
9月25日 | 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填报《2021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四),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7:00前学生将全部资料提交到南二206室。 |
9月27日 | 学院组织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如需答辩,另行通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规则核算推免综合成绩。 |
9月28日 |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规则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 在本单位对推荐名单和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推荐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 |
10月8日 |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学校教务部公示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五)其他
1.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教育部另行公告),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安排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2.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学院不提供其赴境外留学所需要的资料。此外,拟录取的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在钱伟长学院。
附件一:钱伟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
附件三:钱伟长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术专长认定办法
附件四: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五: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上海大学 钱伟长学院2020年9月22日
附件一:
钱伟长学院 2021届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阿方
副组长: 李颖洁 吴 蔚
组 员:张博锋 沈青松 苏 英 唐 乐 马思夏 陈 茜 魏仲奇
附件三:
《钱伟长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术专长认定办法》
针对本细则中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学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本细则中第五类项目,是指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两类项目各分为三档,满足第一档得100分,满足第二档得60分,满足第三档得30分,每一类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此外,在学生阶段所获得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按照科研成果计算得10分。以上成绩按照相应的项目指标权重进行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等级/条件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科研成果类 (学术论文按照所发文章当年度中科院JCR期刊分区) | 在第一区期刊发表论文。 | 在第二区期刊发表论文。 | 在第三区期刊发表论文或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
竞赛成果类 | 个人或在团队中获国际级、国家级第一档奖项。 | 个人或在团队中获国际级、国家级第二档奖项。 | 个人或在团队中获国际级、国家级第三档奖项。 |
附件四:
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学院:钱伟长学院
姓名 |
| 性别 |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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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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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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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平均绩点 |
| 外语成绩 | CET-4 |
| 专业成绩排名 (排名/专业人数) | / |
CET-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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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志愿(①与②不能同时勾选,否则无效) | □①普通推免生□ ②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
推荐人(学生导师或辅导员)审核意见: 推荐人对上述信息真实性已审核。 推荐人(签名): |
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能力状况及健康状况): 推荐人(正体署名): 年月日 |
学院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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