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长学院2015级学生一年级末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16/04/15  苏英   浏览次数:   返回

钱伟长学院秉承钱伟长教育思想,践行精英教育理念,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基本功、全球化视野的跨学科、学术型创新人才。为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学院实行一年级末专业选择和分流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制定钱伟长学院2015级学生专业选择和分流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钱伟长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成才愿望,同时兼顾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配置,在学生自主申报志愿的基础上依据绩点优先的原则确定学生的专业。

二、原则

1、学院实行末位退出制。第一学年钱伟长学院绩点(详见附注1)在全年级排名后15%的学生,将参加学校相应大类(详见附注2)的专业分流,不再享有国家试点学院的有关政策支持。

(注:如遇绩点相同的情况,按钱伟长学院计划内课程总成绩排序,退出人数以2015级在读总人数*15%为基准向下取整。)

2、有资格留在钱伟长学院的学生需依据自身的意愿,在钱伟长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材料物理四个专业以及"材料基因组工程"特色培养方向之间进行选择。学院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依照绩点优先的原则确定每位学生的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名。

(注:如遇绩点相同的情况,按钱伟长学院计划内课程总成绩排序)

3、选择"材料基因组工程"特色培养的学生需同时在上述四个专业中选择确定自己的专业。

 三、程序

1、春季学期第七周,全体学生填写《钱伟长学院专业选择志愿表》。

 2、夏季学期第一周公布绩点排名,实施末位退出。同时,对于留在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照所填志愿,学院依据绩点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完成专业选择并予以公布。

 3、夏季学期第二周,学生依据自己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钱伟长学院

2016年4月14日

附注1:(钱伟长学院绩点计算公式:教务处成绩绩点*学分/(钱伟长学院计划内学分+选修学分),培养计划中没有要求必须在一年级修完的课程按选修课对待)

附注2:入学时被经管基础班、悉尼工商学院录取的,对应经管大类;入学时被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理工基础班、卓越工程师班录取的,对应理工大类;人文基础班对应人文大类;通过自主招生进入的,对应理工大类。其他同学对应原录取大类。

 附件:钱伟长学院专业选择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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