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学院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各类奖学金评工作流程,根据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上海大学学生手册》2016版本)、钱伟长学院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定稿)等相关规定的工作要求,现制定钱伟长学院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规定。
一、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阿方
副主任:谢宝婷
委员:李颖洁、姜颖
二、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韦淑珍
组员:阮杜娟、陈茜
二、评审工作职责
1、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钱伟长学院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定稿)等相关规定的工作要求,对各项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指导。
2、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钱伟长学院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定稿)等相关规定的工作要求对各类奖学金申报进行资格审核、评审答辩组织、材料公示、上报学校等操作流程。
3、评审工作小组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制度完成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
4、评审工作小组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通报奖学金评审相关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学院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向学校递交奖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
四、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韦淑珍
2、联系电话:66130269
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