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长学院奖学金制度

创建时间:  2015/04/28  苏英   浏览次数:   返回

 

[1]   基础教育阶段奖学金

1.   适用于在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学习的2014级及以后学生。奖学金采取就高原则,学业优秀奖与各单项奖可重复获奖。

2.   凡是进入钱伟长学院学习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享受4,000元的学前特等奖学金。上述奖学 金分两次发放,第一学期发50%,如果第一、二学期出现不及格,余下奖学金按以下标准发放:


           
不及格学分数及绩点
奖学金

不及格学分0学分

2,000元

少于或等于2学分
1,000元
大于2少于4或等于4学分 500元

大于4少于6或等于6学分
250元
大于6学分 0



3.       第二学年钱伟长学院学生的奖学金根据学生在钱伟长学院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评定。评定标准见下表:

不及格学分数及绩点 奖学金
不及格学分0学分且绩点达到3.0及以上 4,000元(特等)
少于或等于6学分且绩点达到2.7及以上 2,000元(一等)
大于6少于10学分或等于10学分且绩点达到2.4及以上 1,000元(二等)
大于10学分或绩点小于2.4 0


4.       学生第二学年考取插班生后将不参与钱伟长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5.       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满足第一,第二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大于或等于2.0和下列条件中的一款:

(1)   自强不息奖满足第二学年平均绩点排名比第一学年提高10名以上(含10名)。

(2)   自强不息奖外其它单项奖符合《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

6.       钱伟长学院学生分流进入有关学院以后,第三学年的奖学金共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为4,000元;一等奖为2,000元;二等奖为1000元;单项奖符合为500元。获奖条件如下:

(1)   特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二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10%。

2)      第二学年全年每门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3)      通过CET-4考试。

(2)   一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二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30%。

2)      第二学年全年每门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3)      通过CET-4考试。

(3)   二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二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70%。

2)      第二学年全年最多只有一门课不及格。

3)      通过CET-4考试。

(4)   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满足第二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大于或等于2.0和下列条件中的一款:

1)      自强不息奖满足第二学年平均绩点排名比第一学年提高10名以上(含10名)。

2)      自强不息奖外其它单项奖符合《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

[2]   本硕连读阶段奖学金

1.       第三学年奖学金按照钱伟长学院第三学年奖学金条例执行。

2.       第四学年奖学金共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为4,000元;一等奖为2,000元;二等奖为1000元;单项奖为500元。获奖条件如下:

(1)   特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三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30%。

2)      第三学年全年每门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3)      通过CET-6考试。

(2)   一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三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50%。

2)      第三学年全年每门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3)   二等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第三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在学院内排名依次取前70%。

2)      第三学年全年每门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4)   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除满足《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之外,还必须满足第三学年全年平均绩点大于或等于2.0和下列条件中的一款:

1)      自强不息奖满足第三学年平均绩点排名比第二学年提高10名以上(含10名)及通过CET-6考试。

2)      自强不息奖外其它单项奖符合《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

【相关规章制度】

《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规定》、《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奖学金评审条例(2014修订版)》

 

上一条: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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